04/07/2019
【卸膊之道】每次見到林鄭都「眼火爆」?其實,你的上司也如高官一樣…
林鄭及三司等官員就逃犯條例,分別都出嚟面對過公眾講話。立場偏左靠右,不作多談。但係作為觀眾嘅我,每次睇完政府嘅智嚢團深思熟慮後提供嘅公關回應,真係會反問自己:究竟佢哋係眾叛親離到畀公關跣咗穫發表篇爛稿,定係高官都是這樣自我中心的呢?一路諗,一路望住高官們個樣,愈嚟愈覺得佢哋似一個人……就係返工個阿姐!
相似一:推卸責任
逃犯條例,由鄭若驊負責;維持社會治安,由盧偉聰及李家超負責,但大家都一樣report to同一位上司,就係林鄭月娥。林鄭幾次嘅公開講話,都係「相信負責嘅同事嘅專業決定」,聽落好似支持下屬們嘅處事手法,但實質推佢哋出嚟做「孭穫人」,意圖淡化自己嘅責任。林鄭,就猶如我阿姐一樣。雖然做嘢嗰個係薯仔(啫係我),但所有過程及決定,都係有得到佢嘅同意,先發展去下一步。但好多時假如個project有咩問題,甚至有穫要孭,阿姐都會好快手咁將我哋推到前線,畀外人鞭屍之餘仲會即時割蓆幫手踩多兩腳,保住自己嘅地位,卸膊功力深厚。
相似二:今日的我推翻昨日的我
個人認為面對公眾表現最差嘅官員,一定非一哥盧偉聰莫屬。盧偉聰曾經指6.12為暴動,過幾日又推翻講過嘅野,話「6.12非暴動,只係某啲人涉嫌干犯暴動罪」。彈出彈入嘅立場,同我阿姐一樣,最叻將決定改嚟改去。明明今日都仲講緊跟呢個方向去做,隔幾日又改晒成個決定。喂,大佬啊,你咁樣改嚟改去,我要重新做過架。如果你係仲未傾好或決定好,我寧願你唔好咁早要求我哋動工,時間趕都好過浪費晒我地啲心血重新做過啊!不過,我明白嘅,因為做嗰個唔係你,所以無論點彈出彈入都影響唔到你;就好似大家要發洩都係發落前線警務人員身上,大佬負責人?講完話即刻潛水啦,有責任咩?
除咗上述兩點,其實公司高層同政府高官仲有好多共通點。我唔想迫自己睇清「高層都是靠關係去得到高職,而非實力」呢個唔公平嘅現象,又或者「想做大佬你必需當下屬為擋箭牌」呢種無品管理方式。因為,無論你身處辦公室好,社會政治又好,能力原來真係一文不值,想要做好人就更加難以生存。生活,往往迫你變成林鄭呢類「好打得」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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