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2023
ArtInvest:梵高《向日葵》於納粹時期被迫拍賣?猶太銀行家後代要求東京SOMPO美術館歸還作品!在「非常時期」被迫拍賣的藝術品,可循法律途徑追回嗎?
H:Helena
B:Bosco
B:歷史可以離我們很遠,同樣亦可以離我們很近。我想真的很難想像到納粹時期發生的事,有機會影響今日的你。我說的是日本一間私人美術館的梵高作品,被舊藏家指為當年納粹所迫而出售,要求日本美術館歸還藝術作品,又或者賠償相關損失。
B:我自己都有曾經去過這間博物館,親眼見過這張向日葵,但從來沒有想像過這張作品會牽涉這種案件。藝術法律中有一項是關於納粹時期作品的出售收藏合法性。簡單而言,就是如果藝術是在納粹期間被掠奪或被強行拍賣,相關的藝術品交易或合約,不會視為 legally binding,該合約將會取消。
B:這也回歸到藝術品擁有權的問題。猜不到37年之後會因為這一張作品而牽上官非。相信相關法律費用將會非常龐大,而且需要花很久時間才可處理到,尤其美術館在日本,訴訟在美國,隔著一個海洋,如果要找日本律師中間接洽,兩重律師收費,不知最終雙方法律費用是賠償金額高,抑或是 legal fees 高。
H:我自己也看過這個新聞(Van Gogh's Tokyo Sunflowers: Was it a Nazi forced sale? And is the painting now worth $250m?),根據新聞,這幅畫是一位德國猶太銀行家於1910年所藏(German Jewish banker Paul von Mendelssohn-Bartholdy),但他也並非直接從藝術家處收藏到這個幅畫,因為大家都知道,梵高過身後,才開始賣畫。在他得到這幅畫前,中間都有過幾次轉手;之後更有轉手賣比其他人,其中一個年份是1934年,這個年份好重要啦,因為1933年,納粹已經開始全面控制德國,所以這個爭議點其實就在於年份到,說是被強行拍賣;第一個問題,中間經過這麼多次轉手,與此同時,時間這麼久,要證明這個來源等等問題,難度大不大呢?如果找到到相關來源可以證明到,通常會怎麼處理?直接歸還,還是有甚麼別的方法?
B:我相信要贏這單官司,我相信原告要花非常大的時間、人力、物力才可以處理到提出的證供貨證據,而法庭又認可,因為他要找到當時為何被迫拍賣、有沒有證據證明等等,這些都並非容易做得到。第二條問題,梵高又或者相關時期的藝術家作品依然在拍賣市場非常活躍,而且很多時候是拍賣市場獨領風騷的作品。如果不慎收藏了和納粹有關的作品,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法律。如果是在英國的話,有兩種方式可以解決:一、藝術品還返比當事人。二、向當事人支付額外的特惠金賠償。普遍這些爭執都不會鬧上法庭,通常都是私下解決,因為這類型的訴訟成功機會頗為渺茫。
B:但都不是沒有任何案例。近期比較出名的是在舊年四月,美國最高法院將一宗已經審結了的案件發還重審。事緣卡西爾家族認為位於西班牙馬德里的博物館的一幅作品是當年家族長輩在納粹期間被迫出售,要求歸還。這件案件始於2000年,經過多番審判,卡西爾家族一直被判敗訴,但依然不斷嘗試。最終推翻2020年的上訴法院裁決,將會再次根據加州地區的法律重新作出裁決,但當然不能保證卡西爾家族最終將會勝訴,但你會見到,都花了很長時間。
B:這張作品的價值到底有幾多呢?長達22年的訴訟通常花費不菲。而且牽涉幾個不同的國家地區,包括西班牙及美國幾個洲份。所以付出的法律費用又是否值得?最終成數,這間博物館又是否能夠賠得起法律費用?當然最終法官亦不會要求敗訴一方全數賠償另一方的費用,等於有一些成本始終需要付出。這樣是否值得?如果沒有財力,又怎樣能夠從民事方向透過法律爭取自己的權利?這個話題,可以引申出無限種種的問題很值得我們思考。
B:所以不要以為自己在正常途徑購買藝術品,比如拍賣,便不會因此而惹上官非。雖然機率很微,但牽涉起來,可以頭痛異常。因此我常建議經常購買藝術品的收藏家必須購買保險。將擁有權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避免自己無端端要付上高昂的抗辯費用。甚至可以追討返向您出售作品的那位經銷商或者拍賣行。
H:其實講白了都藝術品來源和擁有權的問題。問多你一個問題,梵高這幅畫就經佳士得拍賣,拍賣行本身有沒有甚麼咩特別責任需要做呢?如果發生這種事情,拍賣行又沒有特別東西要處理?
B:這要看拍賣行出售這件作品時,有沒有做足功課和審查,究竟知不知情,很多問題都會影響答案。當然,我會認為這些情況當然要找一個專業的法律人士去了解,當你面對這些問題時,究竟要找誰去告,相信這些問題都會弄得你頭都爆。
【你點睇】陳美寶、羅淑佩分別被任命為運物局及文體旅局局長,你是否認同新任命有助香港鞏固物流樞紐地位及促進旅遊經濟?► 立即投票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