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2024 16:31

【香港要聞】立法會下周三首讀修訂消防安全條例,計分定代辦優次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政府將於本周五(5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並於下周三(10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
  當局將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作為執行當局代未能遵從《條例》的目標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代辦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向這些業主收回代辦工程費用。當局將會建立「明確、客觀、具透明度」的機制,以為目標樓宇釐定執行代辦工程的先後次序。當局會考慮樓齡、樓層數目、是否屬「三無大廈」、是否屬單梯設計、樓宇的業權情況、業主被檢控次數,以及消防安全風險等,設立計分制度,決定代辦工程的先後次序。
  完成工程後,當局會向業主收回工程費用和附加費,當局會參考屋宇署的做法,在追討代辦工程費用施加最多兩成的附加費,但如果業主在遵從指示或安全令有困難,可獲減附加費;如果業主有特別情況,例如年老、體弱、殘疾等,就可豁免附加費。

*擬調升罰則*

  草案又建議調升罰則,如果無合理辯解不遵從指示,由最高罰款2.5萬元和每日罰款2500元,大幅提高3倍至最高罰款10萬元和每日罰款1萬元;不遵從安全令,就由最高罰款5萬元和每日罰款5000元,提高至最高罰款20萬元和每日罰款2萬元。當局亦參考《建築物條例》,建議如果有人阻礙法團遵從指示或安全令,亦會被列為犯罪。
  發言人說,《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旨在規定1987年之前落成的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目標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政府一直積極向舊樓業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以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但仍有部分舊樓的業主,尤其是「三無大廈」的業主,依然可能因缺乏籌組能力等,在遵從《條例》的要求方面遇到困難。當局認為有需要推出具針對性的策略,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遵從法例的要求,並同時推動其他目標樓宇的業主遵從《條例》。
  草案亦建議賦權當局,在土地註冊中標明樓宇是否已遵從指示,讓準買家知悉樓宇有否未履行的法律責任,亦有助提供誘因,推動業主遵從指示,保持物業價值。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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