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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21

特首,你諉過於人,又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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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自己搞出一個大頭佛來,說甚麼輪候公屋時間那麼長,暗指房委會有責任;說有個得意想法,應該叫房委會代政府給輪候公屋家庭發放現金津貼。這個自以為得意的說法,沒人覺得得意。先是媒體跟進,房委會委員發難,市民不滿。

 

  兩日不夠,出來撲火,竟批評傳媒,說近來沒甚麼大新聞,傳媒刻意誇大,制造矛盾。這正是林鄭的一貫作風,錯了,不認,更推卸責任。

 

  事情原委是政府已向5萬個輪候公屋超過3年合資格家庭,批出現金津貼,佔申請總數80%。林鄭月娥星期日接受訪問推銷她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談到輪候公屋時間時說有個「得意」想法,是當房委會起屋慢時,應該代政府向輪候公屋市民支付現金津貼,以促使房委會有動力加快建屋,「建快得一個月得一個月、兩個月得兩個月」。

 

(資料圖片)

 

  一般人聽起上來,便有錯覺以為公屋起得少起得慢,是房委會責任。但問題是房委會沒權亦沒錢去徵地、收地和買地,它只負責興建;而且土地是政府給它,何時給、給它多少也沒權追問,它興建之後編配給輪候公屋人士或賣給申請居屋人士。

 

  簡單的說,政府給它多少地,它便建多少間公屋。林鄭的「得意」說法令人誤會是房委會委員態度有問題,明明有地,你房委會卻起得慢。

 

  還有更重要的是房委會所有委員全政府任命,主席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副主席是房屋署署長,假如房委會做得不好,也只是你的問責官員管理不善。

 

  搞清楚一點,你是特首,去接受訪問,講甚麼、講多少、怎樣講,你應有分寸!更何況你是目前政府內最資深的官員,應對記者你經驗最多,你怎可以如此輕率?

 

  星期日講得「咁得意」,坊間熱議,房委會更有委員發聲明,暗批特首。星期二上午行會開會前見記者,如果一句「不好意思,令大家誤會了」便解決了。怎知她又澄清有關說法並非建議,只是她「得意的想法」,認為傳媒形容她「諉過、懲罰房委會」乃誇大形容,興風作浪。

 

  你這樣講,傳媒怎樣報,而且不是引述,有電視直播,想亂作也不能。你自己扮做聖人,永遠沒有錯,錯的都是旁人。可惜,道行未夠,經常穿崩。

 

  當中聯辦持續落區活動,探劏房戶到漁民家庭、聽小市民到青年智庫聲音時,你連答既然要發展300平方公里的新界北都會發展計劃時,還會繼續發展只有17平方公里的東大嶼填海時,為何沒有答案?

 

  說到底,這個新界北都會發展計劃不就是為連任而做而倉猝做出來的「政綱」!

 

  林鄭又在訪問中為自己「抹金」,說短期房屋措施在她任內4年已「傾囊而出」,不能再有更多這些措施。言下之意是自己已經盡晒力,但既然在過去4年已「傾囊而出」,不能再有更多這些措施,為何今天又可以提新界北都會發展計劃?

 

  這個新界北都會發展計劃和東大嶼填海計劃為何不上任便做?要知道你在曾蔭權特首時做發展局局長,就是負責找地;在梁振英特首時做政務司司長,現在做特首⋯⋯在過去14年你都在問責團隊,有權力有責任,卻仍做到一塌糊塗。

 

  講到自己好似盡晒力,一副難為了家嫂模樣;卻又露底,說甚麼之前不敢提新界北都會發展計劃,是當時社會氣氛一定過不到,這說法不是說自己沒有為官沒承擔的勇氣嗎?

 

  原來你也是一個毫無擔帶的世界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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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olman97發表於 2021-10-19 04:09 PM
  • #8
  • 回覆 #6 Nordost


    大和解 was a totally wrong strategy as I said since day 1 she became HKSAR leader..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coolman97發表於 2021-10-19 04:08 PM
  • #7
  • agree no more...fact is fact..no politics status...she is not a good leader...no any policy can please everyone as long as the leader had the guts to do it..of course..she has no guts at all cuz she is a woman....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21-10-18 10:15 PM
  • #6
  • 一場13個月的暴亂,有好多人的真面目都表露無遺。而林鄭的真面目,就是祇懂“對話,跪低當“和解”,遇事就盡找籍口卸膊,搵人揹鑊!

    對敵人陰謀一無所知,搞到暴亂?咁係行政會議成員收風不力,個個要加大力度瞭解民情,向佢匯報!(大家還記得佢講過類似說話嗎?)

    自信過高,堅持“大和解”策略,於是:
    - 盧偉聰話6.12係暴動,第日即要收番!
    - 勉強兼不願推出蒙面法,驚班黑暴唔happy呀!
    - 黃記問:“仲會唔會用緊急法?”佢即慌張地答:“唔會啦!”自廢尚方寶劍!“大和解”嘛!
    - (傳言)推張建宗出來代警方為7.21道歉,“大和解”嘛!
    - 堅持對話,結果俾機會敵人罵到一面屁!仲話成功,仲想再搞(好彩冇人騷佢!)
    - 對英勇作戰的香港警察,一句讚賞都冇!

    到最近的房委會事件,就可盡見其卸膊之極醜陋!連任?係咁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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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ghyui發表於 2021-10-16 03:45 PM via app
  • #5
  • 周顯大師講得啱,林鄭根本就係一個自視過高死不認錯既港女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逍遙子發表於 2021-10-16 12:24 PM via mobile
  • #4
  • 林鄭原本就是一個毫無擔待毫無責任心的人。
    她已搞到我哋香港人“喊都喊唔出“,所作所為都無謂講了!
    她想連任?除非中央政府放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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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吡吡發表於 2021-10-15 09:15 PM via mobile
  • #3
  • 香港只要一日仲有良好嘅英国殖民主義自由制度,一日都唔需要有偉大嘅领导人,要個儍婆做特首,搅到香港人爬哂街,一様冇使一個殖民官员使负责嘅,使可以保証全体公務员薪金只可加不可减添呀,吹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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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吡吡發表於 2021-10-15 07:44 PM via mobile
  • #2
  • 林鄭命好呃,吹咩!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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