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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2-0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及詐騙案,早前獲高院批出保釋,律政司上訴,終院今裁定黎智英須繼續還柙。你認同終院的決定嗎?(1471人參與)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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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留言

    發表於 2021-2-11 11:22 AM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再次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定於年初七(18日)交由另一名指定國安法官彭寶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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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1-2-9 02:06 PM
  • 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的上訴得直,高等法院早前批出的保釋無效,意味黎智英須在羈柙下過年。是次聆訊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及司徒敬審理。

    終院指,國安法第42條為保釋申請加入了嚴格門檻的要求,法官應該把第42條中「充足理由」的問題,視為法庭須評估和判斷的事宜,而舉證責任並不適用。

    《國安法》第42(2)條有關保釋的條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准予保釋。」

    黎智英妻女聞判後相擁而泣,但黎智英表現冷靜,離開法庭時更向庭內人士揮手道別。據了解,律師團隊會先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再向高院重新申請保釋。

    律政司代表在聆訊時表示,《國安法》的保釋門檻高很多,並認為法庭不應考慮可減低被告重犯風險的保釋條件,亦指保釋條件只是被告的承諾,被告違反保釋條件的代價太大。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表示,在考慮《國安法》第42條時,亦需要考慮被告無罪推定原則等。

    你點睇今次終院的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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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08:45 PM via mobile
  • #79
  • 亞默嬸唔回應係唔得閒抑或知道自己放屁呢!

  • 引用 #67 carey1 發表於 2021-2-11 12:34 PM

    我#25 講嘅稍為留意吓新聞都知道,所以我先問你我#25 边句屈人, 你就唔答我, 你答左我我就比好睇吓有冇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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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21-2-11 07:24 PM
  • #78
  • "黑暴案屢獲輕判 上訴庭指4原審裁判官判刑過輕:刑罰過輕會對社會發出錯誤訊息 法庭應對被告處以相稱刑罰"
    2021年02月11日 幫港出聲

    "上訴庭昨日(10日)裁定四名裁判官於去年處理示威案件量刑時犯錯,其中三名年輕的示威者被改判拘留式刑罰。上訴庭法官在判辭中強調:「刑罰過輕會對社會發出錯誤訊息,裁判官輕判部份年輕被告,判處不合適的刑期,表面上是對被告有利,但刑期覆核成功後,被告要面臨較重的刑罰,不但令被告失望,亦會打亂其更生計畫。」上訴庭重申,法庭應對被告人處以相稱的刑罰,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四名被上訴庭裁定處理示威案件量刑時犯錯的裁判官包括裁判官溫紹明、裁判官何俊堯、裁判官葉啟亮以及裁判官嚴舜儀。根據過往資料顯示,裁判官何俊堯屢遭市民投訴立場偏頗、裁決不公,疑似放生黑暴,令公眾對法庭及司法機構失去信心。... "
    ~-----~
    華,真係大大大快快快人人人心心心!!!睇來,張舉能開始撥亂反正了!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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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psangza發表於 2021-2-11 06:16 PM via mobile
  • #77
  • 肥佬黎所作的孽,十世都還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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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04:27 PM via mobile
  • #76
  • 祈待,這班黑黃議员,撥錢買頭盔口罩就通過,反罪惡就唔通過,時日無多了

  • 引用 #74 Nordost 發表於 2021-2-11 04:14 PM

    最近關於衰議員宣誓後會否*即時*進行DQ,眾說紛紜,林鄭上星期五(2月5日)在立法會其實已表達得算清楚(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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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21-2-11 04:19 PM
  • #75
  • #74:應是 "昨日(2月10日)"

  • 引用 #74 Nordost 發表於 2021-2-11 04:14 PM

    最近關於衰議員宣誓後會否*即時*進行DQ,眾說紛紜,林鄭上星期五(2月5日)在立法會其實已表達得算清楚(以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21-2-11 04:14 PM
  • #74
  • 最近關於衰議員宣誓後會否*即時*進行DQ,眾說紛紜,林鄭上星期五(2月5日)在立法會其實已表達得算清楚(以政務官的左婉右轉語言而言),會即時進行DQ;但早兩日HK01又講到話“冇追溯期”,即係放生?

    昨日(2月11日),scmp引述insider資料,講得好清楚:會*即時*進行DQ程序!

    "Exclusive | National security law: oath-taking Hong Kong district councillors face disqualification if investigations uncover past misconduct, lack of patriotism"

    (https://www.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121183/national-security-law-oath-taking-hong-kong-district)
    ~-----~

    看來,大家反黃網友可熱切期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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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psangza發表於 2021-2-11 02:48 PM via mobile
  • #73
  • 你唔知道?哈哈哈哈哈!

  • 引用 #62 默默 發表於 2021-2-11 11:16 AM

    回覆 kapsangza 有吗?我唔知道,咁你开咗幾多个,肯定过60啦!你点会少,你收得錢做打手,60个係基本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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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21-2-11 01:56 PM
  • #72
  • 正常人是會以事論事,接受或拒絕別國事物,都是理性思考、分析其好處壞處,才作決定。不會因某國政府敵視自己國家,就對該國商人、平民的產品無理拒絕。

    是小黃人自己天天在嗌唔用自己國家的產品!卻天天在用國家供應的水來飲用、沖涼!自掌嘴巴、不知羞恥!小黃人遭人鄙視,就有此因!

  • 引用 #52 默默 發表於 2021-2-11 12:55 AM

    回覆 11仔 重点係強国出嘅手機內部好多都係美國進口配件,咁係咪你唔用手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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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01:05 PM via mobile
  • #71
  • 香港靠東江水已是幾十年的事, 這個默嬸將它和大陸移民掛鈎,真的不知所謂。除非佢話佢亞爺嗰代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都唔好落嚟香港留喺大陸啫。就算係咁,如果佢亞爺留喺廣東省,都好有機會要靠東江水。

    不過呢個大嬸冇乜知識,開口就叫, 講嘢係咁就差唔多啦

  • 引用 #65 民鼠怪 發表於 2021-2-11 11:35 AM

    回覆 默默 閣下太天真,興建水塘可以解決一切,遇到旱災時,誰打救你?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12:56 PM via mobile
  • #70
  • 妳老作少一點,講嘢给些道理或根據,唔係空口講白話, 好似妳咁講,這個網就少一點屁

  • 引用 #63 默默 發表於 2021-2-11 11:20 AM

    回覆 kapsangza 首先你同carey1係唔係打手,有千个acct我都唔得閒理,但係唔好放太臭嘅屁論,太臭真係好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12:51 PM via mobile
  • #69
  • 點譴責,佢十分鐘內可以给人十幾個dislike, 佢有幾多個account?

  • 引用 #57 kapsangza 發表於 2021-2-11 09:37 AM

    講起打手,你會幾時譴責這裏一人開60個account的打手Amina?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12:47 PM via mobile
  • #68
  • 哈哈, 我咁啱有晚夜瞓半夜點幾鐘贴了一文, 妳都即時回應我, 還比左十幾個dislike, 誰收錢做打手唔講都知。
    我说「等緊妳回答」,並沒有要妳立刻回答, 咁叫冇禮貌?好心啦, 大嬸, 妳唔睇吓妳#38一出聲已說人放屁,講禮貌我就肯定好妳很多。雖然妳每次都老作或屁言屁語,我都只會等妳穢言穢語之後才回應

    下次唔好咁笨喇, 又比人捉到一個人可以10分鐘內比十幾個dislike重可加可減, 又要勞煩版主幫手查,版主都唔識點解呀。

  • 引用 #55 默默 發表於 2021-2-11 01:03 AM

    回覆 carey1 仲有,我講咗好多次我唔係你哋咁收錢做打手係你哋工作,我是忙完有空先看一下,唔好搞到唔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carey1發表於 2021-2-11 12:34 PM via mobile
  • #67
  • 我#25 講嘅稍為留意吓新聞都知道,所以我先問你我#25 边句屈人, 你就唔答我, 你答左我我就比好睇吓有冇證據。如果唔係,用妳喜歡的說話,你就係通處放屁,臭不可耐,不過妳習慣喇

  • 引用 #54 默默 發表於 2021-2-11 12:59 AM

    回覆 carey1 首先你要有證據,或者係由法律判斷公佈你先好講,否則都唔係事實,咁唔係叫屈叫作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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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鼠怪發表於 2021-2-11 11:47 AM
  • #66
  • 港版國安法出爐,禍港者自作自受,以為破壞自己家園,政府會屈服,中央見招拆招,招招穩妥對付黃人,日前更破獲兵工廠,冇腦黃人真低能,快點宣誓效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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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鼠怪發表於 2021-2-11 11:35 AM
  • #65
  • 回覆 #61 默默


    閣下太天真,興建水塘可以解決一切,遇到旱災時,誰打救你?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經濟通版主發表於 2021-2-11 11:22 AM
  • #64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再次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司法機構定於年初七(18日)交由另一名指定國安法官彭寶琴處理。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默默發表於 2021-2-11 11:20 AM via app
  • #63
  • 回覆 #57 kapsangza


    首先你同carey1係唔係打手,有千个acct我都唔得閒理,但係唔好放太臭嘅屁論,太臭真係好难顶,影響这个討論區就唔好啦!自律一点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默默發表於 2021-2-11 11:16 AM via app
  • #62
  • 回覆 #57 kapsangza


    有吗?我唔知道,咁你开咗幾多个,肯定过60啦!你点会少,你收得錢做打手,60个係基本要求,否則人家点会出糧比你,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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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默默發表於 2021-2-11 11:14 AM via app
  • #61
  • 回覆 #59 民鼠怪


    講到強国係免費供低質東江水比香港咁!台胞:好在台灣唔洗用高價買低質水。港人:少D单程證來港,香港都有足夠地建好多个水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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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鼠怪發表於 2021-2-11 11:05 AM
  • #60
  • 港版國安法為禍港者度身訂做,今年送給香港人最佳新年禮物,齊鼓掌!齊鼓掌!!齊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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