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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7

要靠Crossover生存的品牌

  坊間有形形色色的Crossover,數量之多,叫人眼花撩亂。A跟B合作,C跟B合作,A再跟C合作,甚至三個或四個單位跨界合作,關係比亂倫更亂倫。早前Chanel、adidas和Pharrell Williams便合作推出三方聯名運動鞋,而人氣旅行箱品牌Rimowa亦先後發佈了跟Off-White和Fendi的聯名設計,據說日本時裝教父藤原浩的fragment design也會緊隨加入。很多年前的Crossover,都是單對單肉搏,現在單對單已經不夠刺激,因為3P或4P才好玩。又或者像Nike和Off-White的聯名系列「The Ten」,一次過推出十款聯名運動鞋才有氣勢,仲要「陰啲陰啲」分階段推出,擺明要陰乾粉絲荷包才過足癮。

一個品牌,如果要靠其他品牌名氣才可以吸引到消費者,其實是很可悲。

  明白的,搵食艱難,既然有利可圖,在商言商,偶爾Crossover都是無可厚非。但現在很多品牌好像打嗎啡打上癮,一發不可收拾。早前看到一則關於沈嘉偉與余文樂的娛樂新聞,好奇下便到余文樂自家品牌Madness官網看個究竟,產品設計是否吸引就見仁見智,但發現到Madness只成立短短三年,至今已經和多個品牌單位合作過,有N. Hoolywood、Neighborhood、Number (N)ine、SOPHNET、Timberland和Vans等等,數目驚人。不過重點是,很多顯示已售罄的貨品,絕大部分都是這些聯名設計,相反自家設計的銷售情況是明顯比下去。這個活生生的市場反應,是否已經證明這樣的品牌,除了Crossover,其實一無是處,所以只能依靠不斷的Crossover來續命。的而且確,要靠這技倆來賺錢是很容易,因為年輕消費者很容易被迷惑,就算Off-White和Nike下次合作推出「The Twenty」,「The Thirty」,一樣會有人排隊搶購。但日子漫長,一個以自己名字為驕傲的品牌,莫非要這樣渡過餘生?如果要不斷借助他人名氣才可以生存到,自己的產品則無人問津,要淪為特賣場的一堆賤貨,實在太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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