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2022
跌進窩心卻缺乏專一的感情?於第三者而言,是命運的作弄,還是她親手剝奪了感情的自主權?
幸福的荒謬之處,是你感到被愛,但對方卻是一個你不應該去愛的人。
「我以前的男友,大方豪爽、率性隨意,願意為朋友付出,但我們的感情只維持了半年就分手,因為我覺得他重視朋友多於重視我,他則覺得我挑剔和要求高,令他有被約束的感覺。其實他為人不錯,但我覺得他對我不夠體貼,對我的重視程度不夠。」她繼續說:「要求男友對自己體貼,將自己放在第一位,是個合理的要求,是嗎?」
還不及回應她的問題,她就向我提及第二段戀情:「九個月前我認識了他,雖然認識不久就上了床,但我絲毫不覺得他是因為想跟我上床而對我好。我們相處時很投契、很舒服,最重要的是他對我很體貼、很細心,前度做不到的,他完全做到。」她頓了一會後緩緩地說:「但我們的關係未必會長久。」
認為前度對她不夠好,所以半年就分手;現任對她很好,為何覺得感情不會持久?
「他已經結了婚,而且有一個三歲兒子。」原來不是她不想擁有這段闗係,而是她知道這段關係本來就不屬於她。她知道自己不會長遠留得住這段感情,但他給她的窩心感覺,令她留住自己在關係裡。
男女之間的吸引力有兩類:第一類在床上,是一種原始衝動的滿足;第二類在床下,是一種窩心感覺的體會。無論是上半身還是下半身,總有令人難以抗拒的魅力。
「你似乎也很清楚:吸引你的不是這段感情,而是你在這段感情中得到的感覺。」我對她說。
「為甚麼我的感情路會這麼不幸?」她問。
「或許是因為你對感情的原則出現了混淆。」我對她說。
她一直期望男友對自己體貼重視,並視此為感情最高原則,此刻她嘗到窩心感覺,卻又發現這段感情欠缺了一個關鍵元素:專一。
盲目,是明知沒有結果的事情,仍是任性的握著不放手。希望她周旋於幸與不幸的糾纏時,不要刻意剝奪自己在感情上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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