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7
交換位置做一天
到底社會上真的有人離地如斯?還是有心人根本就在蠶食你管治的基石?
2014年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犯法入獄,一進監房就被剪去標誌性長髮,他不滿懲教署做法,質疑要求男犯剪髮、女犯卻可留髮屬性別歧視,提出司法覆核,經過幾年來來回回上訴再上訴,日前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懲教署規定男囚犯剪短髮是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從此男人坐牢都可以留長頭髮。
如果要用兩個字總結裁決,我會用「離地」;如果要用三個字,那肯定是「堅離地」了。
早知道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原來他們連人世間的常識常理都沒有。未管過監獄都想像得到,一把長頭髮可以為監獄裏三山五嶽帶來多少罪行?為了一個無謂人的無謂要求,你們竟然可以破壞監獄裏長久以來的平衡及行之有效的規矩,助紂為虐去幫罪犯挑戰懲教人員的管治。
連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也忍不住發聲,批評法院裁決「離地」,完全沒理會裁決對監獄紀律造成的莫大影響。
懲教署帶頭那個是「懲」字,一踏進監倉要接受的就是一連串失去自由、失去自我的懲罰,慢慢習慣了、學懂聽話了,才開始「教」這部分。
所以我們看監獄電影,罪犯一進監倉就要換上一式一樣的囚衣、刮個陸軍裝、吃一樣的飯菜、定時作息……沒得選擇,也是一種懲罰。
不少國家都規定囚犯要剃頭,一是統一儀容紀律;二是方便清潔,減少衛生問題;三是出於監獄管理的安全考量。因為穠密頭髮是藏東西的好地方,過去囚犯在頭髮裏藏開鎖小物或尖銳利器來進行逃獄或者傷害懲教員的事件時有聽聞,大家都刮一個光頭既可以有效防止藏利器問題,一旦囚犯越獄,在人群中搜捕一個光頭始終較易識別。
然而,今日我們的法官一聲令下,引來後患無窮,今天要束長髮,明天要電髮染髮……監獄不是髮型屋,懲教署唯有見招拆招,正考慮把所有男女囚犯都規定剪短髮,那就再沒甚麼男女平等問題了。
女囚犯聞訊反應極大,有人痛哭,有人反抗,署方亦已提升戒備慎防出現暴動。因為法官的離地判決,監獄的太平日子將不復再現。如果,法官願意跟懲教員交換位置做一天,看到一監倉長毛式的披頭散髮,相信你們的判決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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