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3
逃犯修訂條例像照妖鏡
涂謹申主持會議,他用主席身份拉布,刻意不選出逃犯修訂條例小組主席,這是甚麼道理!
不要說自己是根據議事規則做,你在做,所有人在看,天也在看。
你批評建制有權用盡時,今天你有權,原來也是一樣。憑甚麼說你的一套是民主?Sorry 。
我們可否說,在球場上對手打茅波,球證又偏幫對手,我便可以打茅波嗎?如果這個道理成立的話,即使我們贏了球賽,我們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說我們是對的一方嗎?
如果這個道理成立的話,你的兒子給同學欺凌,你叫他第二天回去打返同學?如果這個道理成立的話,你的手機給人偷了,你去偷别人手機補數?
當馬納當拿用「上帝之手」贏得世界盃冠軍,即使他是個天才球員,我們不是每屆世界盃都拿出來說說,他之後的足球生涯,不像是受了詛咒般嗎?我相信的一套是合乎天道人道嗎?
我批評泛民,不代表我希望條例通過。
於我而言,條修訂逃犯條例是否通過,我沒有所謂。我亦認為當港人憂心重重時,為甚麼不先用一次性方式處理,而不是一次過解決所有問題?
可惜,法例被商界的憂慮被誇大了,他們竟然說過去在大陸做生意,難免要送禮給官員,若條例通過,他們怕秋後算帳。好笑嗎?他們卒之承認自己過去2-30年都是以賄賂去做生意。
這些人竟厚顏無恥的反對修訂,而且透過議員和商界領袖,兩個月前在北京兩會開幕前告御狀。更好笑的,是那些行賄幾十年的人,仍然每天在大陸做生意打高爾夫,如果共產黨要拉你,不就是很順手,還要先想好罪名,向特區政府申請,又要法院判、又要特首簽署⋯⋯
是否太複雜呢?只要有點普通常識的人,也知道是歪理。
之後便到泛民接力,說甚麼怕這怕那。我不明白那些高聲反對的人的理據何在?
泛民人物,反共恐共,罵了共產黨幾十年,不就是仍在罵,你們之前不是反對高鐵一地兩檢,說大陸公安會在地底爬上來,拉人落去返大陸受審?
你們說的屍殺列車呢?
泛民把一切政治化,結果是bad mouth 香港,把香港說到一文不值。最要命的是那些名咀節目主持人,說「咁啦,以後只要是3粒星香港人就不可以遣送」。
這是甚麼道理?我們不是追求平等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3粒星香港人犯了法,跟有星無星一樣,都要受法律制裁,這才是公義。
現在情況是泛民在前,搖旗吶喊;商界在後,猛拖後腿。現在是兩大「族群」第一次在政治上合流,這是罕見的,亦不是北京樂見的,泛民商界合流,這股力量將極具破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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