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7
緊急應變系統有否啟動
武漢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常有傳媒朋友要我為特區政府的抗疫表現評分,我都不便回應。事實上,我相信行政長官形容自己及官員們不斷加班、不眠不休等等,不是假話,只是仍然未達到市民的期望。
政府手忙腳亂
疫情發展至今,市民大致聚焦四個階段:之前是封關及口罩短缺,最近則是武漢港人及郵輪港人能否回港。
而到目前為止,市民主要認為政府沒有急市民所急,決策滯後又不果斷,每一步都比澳門政府慢,而且沒有主導口罩供應及限制價格,讓不良商人把口罩抬至天價,市民一罩難求,自然怨氣沖天。
在我看來,若計工作時數,政府是很勤力,但在市民眼裏,政府便顯得手忙腳亂,倒瀉籮蟹,有勞無功。
依本子辦事
特區政府有沒有依本子辦事?答案是有的。
根據食衛局的文件顯示,政府在去年12月31日得知武漢有二十七宗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個案後,食衛局局長隨即在1月2日主持了跨部門會議,討論如何應對,並於1月4日宣布啟動「嚴重應變級別」(Serious Response Level)。
1月7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把「2019新型冠狀病毒急性呼吸系統病」納入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Preventionand Control of Disease Ordinance),並於1月8日刊憲。1月30日起逐步關閉口岸,直至2月4日關閉羅湖及落馬洲口岸,香港十三個口岸已關掉十個,把出入境人流壓至最低。隨後又於2月8日起實施十四日強制檢疫等等。
港英年代有大型演練
伴隨無盡的會議及記者會,政府工作似乎沒停,為甚麼仍然失分?「甩碌」位在哪裏?
我認為問題出在特區政府整體應變能力不足,緊急應變系統「生鏽」。
由港英年代開始,政府有一套歷史悠久行之有效的「緊急應變系統」(Emgerceny Reponse System),主要由保安局負責統籌整個政府的緊急應變措施。當中最高層次的委員會,回歸前是由港督領導的「總督保安事務委員會」(Governor Security Committee),回歸後改稱為「行政長官保安事務委員會」(CE Security Committee)。
緊急應變系統不單用來應付公安事件或恐怖襲擊,而是包括但不限於風災、火災、大型車禍、山泥傾瀉或重大衛生事故等等大規模緊急事故。那時候,每當有重大事故發生,緊急應變系統啟動,各個政策局便要提供當值官員(Duty Officer),各級官員組成當值隊伍,輪流在下亞厘畢道政府總部地庫的應變中心通宵當值、收料。我相信很多退休或資深政務官都有當值「風更」、「水更」的經歷,我還記得應變中心儲備很多乾糧,應付我們通宵達旦工作所需。
此外,保安局每隔三至五年便會統籌整個政府進行大型演練,該年度會專門開設一個首長級編外職位,通常由外籍政務官負責,以豐富的想像力及經驗來「度劇本」,模擬各種大型事故及應對措施,例如空難、船民湧入、核電廠爆炸如何疏散等等。
舉例說,80年代我們演練過突然大量船隻泊岸,大批船民湧入,我們如何控制人流,做衛生檢疫,防止疾病傳播,尋找隔離設施等等,說起來和如今的疫情控制異曲同工。
在緊急應變系統下,政府上下各個部門各司其職,環環相扣,才能迅速有效地應對各種事故。也許回歸後,這個系統已淪為紙上談兵,疫情來襲,政府不知所措。
律政司欠發揮
另一方面,律政司的角色理應相當重要,因為政府要快捷準確地掌握法例,知道在哪種緊急狀況下,可以運用哪條法例、哪些權力。可是在今次的抗疫過程中,律政司司長的作用,例如向市民解釋相關法例等等,接近零。
不敢宣布「公共衛生緊急事態」
我留意到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2月7日的記者會上,只是說行政會議通過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和《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兩條規例,卻沒清楚說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根據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把香港列入「公共衛生緊急事態」(Public Health Emergency),才得以訂立該兩條規例的。
我認為公布香港已進入「公共衛生緊急事態」是重要的,可讓市民明白狀況,加以配合,更可讓罷工工會明白,他們的罷工是不合法不合理不道德的。我不知道政府有何顧慮,為甚麼不敢宣布香港進入「公共衛生緊急事態」。政府有權不敢用,未能加快處理危機,例如限制口罩價格、徵用某些設施或郵輪、禁制醫護罷工等等。
不過,目前疫情未過,要蓋棺定論,為時尚早。但願疫情盡快過去,我們早日回復正常生活,屆時再論政府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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