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5
體罰可取嗎?
「打定不打?打了好像也沒有用,更害怕子女記仇,長大後不認父母。怎樣管教子女才好?」
有兩個體罰(Physical Punishment) 對兒童情緒發展的整合研究,顯示被體罰的兒童更加容易發怒,有襲擊性和經常處於壓力狀態Gershoff,(2002) 和Pinquart,(2017),可能導致子女有反社會的行為,短期兒童可能在學校較傾向以武力解決問題,將來更大可能以暴力對待配偶。
另一方面,研究顯示較少被體罰的兒童,他們生活在溫暖及良好溝通的家庭環境,長大後會較少出現暴力行為、自虐、酗酒、患上抑鬱或精神情緒問題,減少公共醫療系統的負荷。他們有更大機會完成高等教育,收入相對較高,家庭關係良好。
家長不要以為只是偶然輕打幾下沒有問題,研究顯示如果這種行為習以為常的話,體罰的程度會不自覺地升級,影響深遠。打定唔打,教得到先好打!父母若想以體罰達到教導及改善子女行為,首先要達到以下的條件:
體罰的條件
1)不會對子女造成長遠的心理或生理傷害;
2)體罰開始及結束時父母要解釋清楚被罰的原因;
3)父母和子女的情緒穩定,不要拿子女做出氣袋;
4)每次體罰後,子女的行為不會變本加厲。
不單只體罰,言語暴力和不理睬態度等的管教方法同樣不可取,傷害子女。當子女犯錯,父母咆哮大叫,或者不瞅不睬,表現失望,不再擁抱或親近子女,但沒有解釋原因,子女受傷害的程度跟不當的體罰不相伯仲。若父母採用暫不理睬的方法,先要解釋,這方法對幼兒特別有效,會令到他們跟隨父母的指示。
(iStock)
補充:教年幼子女貼士。訓練子女守紀律不應單靠體罰,管教年幼子女的方法是指令他們站在角落一段短時間(silent corner)。根據子女年齡,由半分鐘開始,令他們安靜下來,靜靜地反省自己不對的行為,這段時間父母也保持安靜。時間到後,父母要跟子女解釋懲罰的原因,如果子女再次重犯,父母再以同樣方法處理,慢慢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減少重覆錯誤。
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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