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8
職場女王Son姐|辭職的學問!出完Bonus即辭職見怪不怪?出咗花紅公司都可以攞返?
早前有打工仔在LIHKG討論區發文,話同事出bonus當日,「一check到入咗數就即刻遞辭職信,一刻都冇delay,太明顯,好難睇,未見過咁癲,要過一排先辭唔好整臭自己個朵」咁話。吓?唔係啩?打工仔一等出完bonus就辭職,一向以來已是慣例。所以出bonus的時候就是人事部最頭痛的時候,有甚麼出奇?
辭職幾時辭?點樣辭?當中確有學問,亦有細節必須要留意。理論上,打工仔可以選擇幾時遞辭職信都得,是個人選擇。等埋bonus才辭職並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搵到好工有更好的發展機會的話,目光要放遠一點,bonus算甚麼?不要為了眼前的利益,放棄未來更好發展的機遇機會。如果冇打算搵工,想爭取時間休息唞唞氣再戰江湖的話,等埋bonus手頭鬆動一點才辭職,無可厚非。不過要睇清楚僱傭合約內容, bonus基於甚麼條件有甚麼規則之下發放,否則出事喊都無謂。
曾經有銀行中層,一早搵到好工,計好時間出完bonus即刻遞信,一個月後可以返新工。銀行月中發放花紅,打簿仔確認之後立刻辭職。第二日再check戶口發覺花紅被銀行扣回,有冇搞錯咁都得?大發雷霆衝去人事部拍枱要交代,幾乎搞到要報警!結果?人事部阿姐拿出employment contract,必須要under employment一整年,即是12個月365日才能獲得發放。銀行提早發放是銀行的事,員工未有做足365日辭職,就不符合發放條件,銀行有權收回。
我知一定會有人問,如果即日已經轉走那一筆花紅銀行又能如何?首先,最後一個月的薪水還未發放,還有,銀行有legal department,提告無需擇日子。銀行請人最着重integrity and ethics,即使如何不甘心不情願也好,敢不敢不回水?
打工仔要留心,辭職前睇清楚僱傭合約內容,辭職之後的工作態度,同樣不能掉以輕心。辭職離不開兩個原因,不是為了錢就是因為不愉快,不過無論幾委屈幾不愉快也好,一日還在崗位上,都應該要做責任做好本分,不應該因為辭職了就闊佬懶理Hea做。把事情做好是對自己有交代,別人怎樣對待看待是別人的事,自己怎樣做是自己的事,絕對不能『臨尾香』做衰自己個朵!
不過呢……世事無絕對,世界很細小,風水輪流轉,山水有相逢,凡事留一線,日後好想見!眼光放遠點,胸襟闊一點,我是過來人,絕對冇老點!信SON得救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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