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 -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新界及港岛。 -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 - 此外,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38%权益,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 -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截至2024年6月止半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6﹒8%至40﹒64亿元,股东应占溢利则下跌10%至 1﹒2亿元。期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专营巴士业务:营业额增加6﹒7%至38﹒87亿元,占总营业额95﹒6%,业绩转亏为盈,录得 分部盈利4330万元; 1﹒九龙巴士:经营业绩转亏为盈,录得除税後盈利2190万元;车费收入增加5﹒7%至34﹒4 亿元,总经营成本增长2﹒1%至35﹒91亿元; 2﹒龙运巴士:除税後盈利增长5﹒7倍至2150万元;车费收入增加25﹒9%至3﹒03亿元; 总经营成本增加17﹒5%至2﹒79亿元; 3﹒非专营运输业务:除税後盈利增长5﹒2倍至620万元。於2024年6月30日,阳光巴士集 团的巴士数目为429部,新港巴的巴士数目为15部; (二)物业持有及发展:营业额上升18﹒7%至4690万元,分部盈利则下降81﹒7%至2910万元 ; (三)於2024年6月30日,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11﹒58亿元,另有受限制银行存款为4﹒1亿 元;银行贷款为45﹒64亿元。 |
公司事件簿2020 |
- 2020年11月,集团以7﹒51亿元向主要股股东新鸿基地产(00016)出售TM Properties Inv 50%权益连股东贷款,预期录得出售收益14﹒96亿元。该公司持有位 於屯门之物业,总楼面面积10﹒54万平方尺,作工业用途或仓库用途或两者兼具。 |
股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