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集团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央视)之业务合作始於1999年,集团亦提供央视特定热播电视节目广告时间年度 投标程序之代理服务。 - 集团为电视台及广告客户提供全面的增值服务。包括向电视台提供广告市场分析以提升其电视节目的可销性, 并为其电视节目进行推广活动,以提高其知名度及收视率。对於广告客户,集团向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广告活动 分析与策划、广告播出监测与评估及内容制作,以提高其电视广告活动的有效性。 |
业绩表现2024 | 2023 | 2022 | 2021 | 2020 |
- 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增长5﹒6%至7﹒6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溢利上升1﹒3倍至 9678万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14﹒3%至1﹒22亿元,毛利率下跌3﹒7个百分点至16﹒1%; (二)电视媒体资源运营收入增加11﹒7%至4﹒89亿元,内容经营、其他整合传播服务及其他收入下降 21﹒6%至1﹒13亿元,数字营销及网络媒体收入增长39﹒5%至1﹒18亿元,租赁收入下跌 24﹒6%至4036万元; (三)於2023年12月31日,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16亿元,另有租赁负债180万元。 |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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