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3/2016

志願和生活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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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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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介紹法國作家羅曼羅蘭的一段話:

 

  「人是不能要怎樣就怎樣的。志願和生活根本是兩回事。最要緊是不要灰心,繼續抱住志願,繼續活下去。其餘的就不由我們作主了。」

 

  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生於1866年,死於1944年,20世紀法國著名作家、音樂評論家,191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人應該有志願,有理想,有追求;然而現實卻往往讓人在追求理想中碰壁。許多人都會在碰壁後感到灰心,覺得還是不要追求難以實現的理想了,現實一點,放棄理想跟從世俗去隨波逐流好了。人在年輕時通常都有正義感,對不公平的事無法接受並奮起抗爭;然而,不公平在世界上是太普遍了,甚至可以說,世界本來就不公平。在這種情形下,許多人就放棄了對正義的堅持,放棄抗爭,終於人云亦云,沒有自主意識了。

 

  羅曼羅蘭這段話告訴我們,志願和生活根本是兩回事,也就是說,志願是志願,生活是生活,在現有生活中要實現志願縱非不可能,至少也是極不容易。人類社會基本上是醜惡的,堅持正義而敵不過社會的醜惡,不僅是常有的事,而且近乎必然。明白了這一點,就面臨你要不要放棄志願,要不要堅持正義的問題了。一個忠於自己的人,抱住志願不是因為它容易實現,而是這才有人生的目標;堅持正義不是因為它會贏,而是因為它是你所相信的對的一方。忠於自己,可由自己作主;後效與結果,則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因此不能要求由我們作主。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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