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6
社企轉型 尋新出路
繼銀杏館後,再有社企餐廳面臨結業。表面看,兩間餐廳不獲續約都與非牟利慈善機構及政府部門不再支持有關,但若以社會企業經常強調的商業運作模式和效益去看,兩間社企正是難敵商業競爭與發展的殘酷現實。
社企目的是為幫人,要能持續盡社會責任,就不能一條路走到底。
荃灣大會堂的社企餐廳悠閑閣因合約招標改以報價形式進行,與過去對社企較有利的招標評分準則有別,而不獲續約。負責荃灣大會堂的康文署則指那是合約招標「最新修訂指引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益」;同樣,饒宗頤文化館在回應銀杏館合約事件時,也指要符合該館「以長遠發展為原則,發揮更佳協同效應。」至於「行政效益」或「長遠發展」、「協同效應」等究竟具體是甚麼,則要兩個機構才最清楚,但「公平公開」的招標原則,則是它們不約而同地強調的。
招標怎樣才算是「公平公開」?以高價競投,價高者得固然是一個方法,但金錢以外,社企的產品或服務本質、相關持份者,包括顧客、員工及受惠對象等,會否令它們加分,都值得招標機構深思,不過,以上兩間餐廳的新經營者都是商業機構,尤其招標的是政府部門,就更應要以身作則,扶助社企。
但正如社企經常強調,經營的是一盤生意,而要達至個別社會目的,但這些社會目的,只是業務性質而不應是商業運作模式或市場競爭中的「免死金牌」。若合約期滿後,負責人認為會有表現更好、更適合的經營者,無論那是社企或商業機構,要換也無可厚非。
全港逾520間社企要名副其實地戴好「社企」這個光環,就要接受經營環境多變這現實,若為種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經營者不妨考慮放棄「社企」這種模式,改為以慈善團體或機構等去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這些社企的經營者既抱有良好意願,扶助弱勢,就不要因為不獲續約就不再做,反而應考慮轉為受助法定慈善團體,繼續幫助自力更生、莊敬自強的弱勢社群,吸引更多良心消費者。
兩間餐廳不獲續約經營,最受影響的是婦女及長者員工,如果處所負責人能對這群員工有適當的安排,例如要求新經營者優先聘用原有員工,便已算盡了義務,因為社企既是「一盤生意」,便有結業的可能。
至於受影響的社企經營者,若不執着於社企這個營運模式,而接受資助或捐獻,變身為慈善團體,繼續幫助目標弱勢對象,也不失為一條出路。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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