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2018
禁煙禁酒 立法堅守
消委會上月檢視港九5個地區、共20個潮流商場,發現半數商場有電子煙或加熱煙產品出售,遂擔心吸煙人口年輕化及人數增加。筆者期望政府對吸煙、飲酒這類有害健康的嗜好,嚴加管制,甚至禁制,這對青少年及社會都是好事。
消委會上月發現,灣仔、銅鑼灣、旺角、油麻地及深水埗等區10個主要賣潮流玩意的商場都有電子煙或加熱煙工具發售,部分店舖更設網購,顧客可預訂後到店舖取貨,這類銷售模式對打擊年輕人買煙及政府禁煙都造成障礙。
電子煙或加熱工具都是吸煙新產品,也是糖衣陷阱,因它們似乎可令人改變對吸煙這種行為的印象,消委會促政府盡快全面為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的法例,筆者則希望更進一步,若已確證吸煙危害健康,那麼吸煙已不僅是涉及嗜好或道德的行為,而是會對人體造成實際傷害,社會便好應像對待海洛英、冰毒等毒品般,無論傳統或新型的香煙產品,都加以全面禁止,包括入口、製造、銷售、分銷及宣傳等。
今時對任何毒品,大部分人取態明顯,但對香煙,不少人卻基於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又或質疑吸煙危害健康的真確性,都令他們在判斷吸煙這行為的好與壞時,存在「灰色地帶」。因此,社會要不鼓勵吸任何形式的煙或反煙,甚至禁煙,都必須先界定了吸煙的影響有多嚴重,立場絕不能模糊或搖擺不定,再全心全力地去反煙禁煙,才會較容易看到成效。否則,任何批評都只是噪音,嗡嗡幾聲,解決不了問題。
香煙以外,酒也可用以上原則看待。禁止向未成年人士售賣或提供酒精的法例現已生效,針對今時在酒吧、便利店、網上,甚至推廣活動中,青少年喝酒的情況,公眾普遍希望條例能發揮作用。
香港防癌會日前公布調查發現,港人飲酒習慣和防癌意識並不理想,約千名受訪者中,近7成在20歲以下已首次喝酒,27%在過去3個月每星期都曾喝酒,其中45%更曾暴飲,平均每月兩次,而啤酒則是最多人喝的酒類。但不足3成受訪者知道,任何酒精飲品(包括酒精含量較低的啤酒)都會致癌。其實,大家並不是今天才知道「飲酒傷身」,至於那會導致胃、肝、腸、食道,還是乳癌,大家又怎會在意?
酒能助興,亦能亂性。已故「廚神」陳東也曾戲稱「飲得酒多,飲醉便會出醜」,無論那是波打酒、杜仲、人參、鹿尾巴等酒,實只宜小飲怡情,適可而止。隨着時間推移,人類將發現更多關於煙、酒影響的根據,要寓禁於徵,還是要完全禁絕,見仁見智,各有看法,但對一些未成年、心智未成熟的人士,立例使他們遠離煙酒,則一定是好事,就此,政府及議員責無旁貸。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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