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 etnet專輯
    etnet專輯
  • 會員
  • 產品服務 / 串流版
  • 設定
過往專欄
暢所欲妍
暢所欲妍HR唔易做辦公室政治論盡中港台時事要聞圖窮秘現中環人金錢世界呈分試 你要知小事大意義全城聚焦點政•漫料理NatFix我家私房菜素心Cook心理攻防戰綠路閑人好書看多點Pris形象教室形象UP!保哥快趣煮Green Monday看透生死親子語我要初創政策.正察跳躍中國時空筆記留心站財玄廣進點歷史看真點時勢造網紅Online有話兒DR-Max 一點就明Bella vita 美好生活iMoney 熱點Talk Of The Town活得健康點親子芬享不藥而癒人生燦爛點凱文隨筆尋寶島盛衰關鍵國金與投資留給囝囝IC理財打工秘笈樂活人生SME 解密「港」創業‧談管理心靈加油站「男」言之隱滾蛋吧,腫瘤花生味辦公室健康透視抗癌煮意知‧解醫學創業兵團匯對達人容我細說言歸政傳政經頑石不低頭為理發聲郎旋風薰香療法男士診症室抵玩自助遊句句有骨星座命理念力•氣功手機應用tips睛益求精嚴浩 LIKE!見微知著跟著陶冬找美食數碼潮人廣告有晴踏出退休第一步識食•惜食有種CEO叫做莊潮爆網事羅湖橋兩邊娛樂酷辣辣思歪思正十萬八千里樂本健‧教室特首選舉趣食60秒入廚101觀自然•觀香港有種生活政本清源心筆在妍維基解碼IT戰國誌煮酒論政今日趣聞馬壇.誌趣星期二周融愛瘋Apps美美道來大國崛起智醒日誌@中小企「營」刃而解Smart Buying甜品工房Education Calculator家事法庭升學信箱新手媽媽怪獸父母營營樂樂親子專題財富非常道謝國忠看勢獨唱團京城近觀原來如此乾坤挪移街坊食神Keyman森巴舞睇波LU文化導遊精神解碼抗癌兵團有營生活吾道崢廣見聞名家名畫商務英語型品薈我心中的米芝蓮歐洲直擊旅途中食得喜Leadership Coaching一哥教攝影心晴百態乳你同行專科專論人愛衣裝Word Discovery科技趨勢愛情故事投資達人政治擂台藝術投資秘笈抗癌點滴寵物情緣淘寶lization電影一線網絡鬼故主.管微博一分鐘管理娛樂有理進攻SAT古今名錶政‧經‧女人The Beauty Factor議會內外石油戰爭男女情色談金說匯風水環境學細味建築Green Hong Kong星光伴我行我吃過的米芝蓮A+孩子上海觀察京城札記鐵娘駕到食客三千創富新思維海外升學信箱Today's Web藝術投資世界在讀什麼-雷美華潮得起Business English飛越地球村紅酒情報職場物語股場琦手鑽石媒人Mei Ling好愛情‧壞愛情性治療師手記名牌女王嶺南人語醫美正當時黃金時代醫美正當時一份好工美麗不妥協上班纏下班逅

20/04/2020

古龍式的法律

  • 收藏文章
  • 屈穎妍

    屈穎妍

    傳媒人,現為香港電台第一台親子節目主持,《頭條日報》、《亞洲週刊》、《微博•零傳媒獨家觀察》專欄作家。

    暢所欲妍

  小時候,爸媽教我:「不做壞事,不能犯法,警察會拉的。」那年代的孩子比較溫純,不會駁咀,乖乖聽話。

 

  長大後,當上媽媽,我教女兒:「不做壞事,不能犯法,警察會拉的。」孩子反問:「警察又不是24小時監視你,他們怎知道誰犯法?」我說:「人在做,天在看,況且,會有人報警的。」當然,如果是今日,我會改口:「天網恢恢,天眼處處,犯法永遠逃不掉。」

 

  非常簡單的道理,自從人類有了律法,千載不變的定律,就是「犯法要受法律制裁」。法學院是這麼教,執法者是這麼行,司法界是這麼判,沒有例外。一例外,就是人治。

 

  日前,警方大舉拘捕15名黑暴主腦,他們都是證據確鑿的非法集結組織及參與者,「你一犯法警察就會拉」這種童叟都懂的概念又再得到驗證。

 

  然而,敢做不敢認的反對派繼續搬龍門:「法律,只是當權者的武器。」於是,在他們眼中,這法律不是法律,不該尊重,更不應遵守。

 

  那可奇了。

 

  三年前,有幾位老人家因為不齒羅冠聰的賣國行為,趁他從台灣回港時,於機場向他抗議,雙方引發衝突,結果被控以非法集結罪,其中四位老人更因罪成即時入獄。當時判他們入獄的,是同一本法律書裏的同一條罪,當日反對派個個齊聲稱好,說法治得到彰顯,說犯罪就要伏法。奇怪,今日被用諸自身,這律法就變成「當權者的武器」了。

 

  疑犯吳靄儀說:「政府係顛覆緊法治——我拉你就要告、告就要定罪、定罪就要坐監。他們認為法治就係守法,這是香港官員唔應該有的法治觀念……香港法治係有好長歷史,點解會用咗共產黨套想法,視法律為控制人民的工具,點可以將兩者混為一談?」

 

  原來,拉你就告、告你定罪、定罪了坐監,在吳靄儀這個大律師眼中,是共產黨式法治,那請問,你們唸那套法治是甚麼?拉了不用告?告也不入罪?定罪也不用坐牢?啊,我迷惘了。

 

  一哥說:「如果你唔想俾我拉,只有一個辦法,唔該你唔好犯法。」好清楚,就像三歲時爸媽的教誨,簡單清晰。然而,在香港大學教法律的戴耀廷卻用了一篇字海去反駁一哥這句簡單直接的至理名言。

  

  「這是一種非常落後的法律觀……法律之為法律,是因當權者手上擁有能強制執行法律及懲處觸犯法律的人的力量……若一些規則再不能得到人民認可,一些執法機構不再受人民信任,那稱為法律的規則也不再能規範人們的行為,執法機構也失去執法的正當性……更超然的法律觀,看法律之為法律,是這些規則須符合公義的要求,故不公義的法律就不是法律……我對香港執法者的失望,更在於他們的水平低落,思想竟還是數世紀前的,引用一些已被絕大多數人類所摒棄的法律觀。與這種人同生活在香港,我感到驚訝和羞恥。」

 

  好古龍,你明白戴耀廷在說甚麼嗎?或者,連他都不知自己在說甚麼。淺白的道理,他要用600字來複雜化,原因只得一個,就是掩飾。

 

  唯一能認同的,是戴耀廷最後兩句話:「與這種人一同生活在香港,我感到驚訝和羞恥」。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第九屆「傳媒轉型大獎」請投etnet經濟通一票! ► 立即行動

我要回應

你可能感興趣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師傅靈靈法
最緊要健康
精選文章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