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5

《食人有錯?》彰顯公義的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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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靄媛

    馬靄媛

    曾任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項目經理及中文新聞寫作課名譽講師;職業訓練局高級傳媒主任及編輯;《香港經濟日報》及《明報》首席記者,擅長撰寫專題及人物訪問,醉心文字世界,相信知識可豐富心靈、啟迪人生。著有《這個記者夠彆扭》人物訪問集及《愛是不能埋-謝婉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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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認為法律是森嚴的殿堂,使人望而卻步;《食人有錯?》一書會使你大開眼界,當中的國際案例,懸疑性和趣味兼備,隨時發生在我們身上,對法律不感興趣也最好掌握一點法律常識。

書名:食人有錯?:法律大案如何影響世界

作者:阿倫.C· 哈欽森(Allan C. Hutchinson)

出版:商務

 

  作者是加拿大約克大學的法律學者,書中以八宗英國、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的偉大法律事件(great cases),說明普通法的特性和發展過程。作者詳述每個案例的社會背景、判斷理據和司法程序,是學習法律理念的最佳通識教材。

 

  「食人有錯」是個經典案例,「劇情」和被喻為神劇的無線劇集《天與地》相似。這宗海上食人事件,挑戰海事法和海事傳統。1884年,一艘駛往澳洲的船舶「木犀草號」,中途遇海難,糧食已盡。船長和另一船員,把病得奄奄一息的17歲船員殺死,吃他的肉喝他的血來保命,之後,船上倖存的人獲救。

 

  公眾輿論傾向支持船長和船員,認為是海事慣例和法律傳統。但英國最高法院後來經過調查和一輪法律討論,最後裁決不能以緊急避險,作為謀殺罪的抗辯理由,他們為了自身的苟活,殺死了「一個虛脫、無辜的孩子」,裁定兩人殺人罪成。

 

  「瓶中的蝸牛」是有關英國一位女士,因喝了瓶中有腐爛蝸牛屍體的薑啤而病倒,提出訴訟。一位正義的律師處理此案,成功令生產商因自己的疏忽承擔責任,作出賠償。這是平民為堅持道德準則的例子,帶出愛鄰舍和疏忽侵權法的關係。

 

  一宗發生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強姦案,對嫌疑犯的權利是否得到保護,免受執法人員濫權訊問,這針對政府濫權,重申法治原則的案例,開啟美國憲法新紀元。

 

  50年代,一班美國肯薩斯州的黑人孩子的家長,提出訴訟,抗議種族分校和種族隔離制度,為黑人孩子爭取公平的教育權利。此案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爭取了部分種族權益,但法庭內外種族的爭議和抗爭,延續至今。

 

  法律和文學藝術、公共政策、人權法制有密切關係。作者詳述了司法過程和結果外,也附加各被告和原告人的下場。

 

  海上殺人事件的受害者,竟和事發五十年前的小說的受害者,名字相同,也叫理查德‧派克(Richard Parker)。巧合的是,小說講三人海上遇險,兩人殺死及吃掉同伴的故事。真實事件中,船員獲女皇赦免他們絞刑,但最後不是病死便是晚年生活潦倒。強姦案的犯人,入獄後獲提早釋放,卻因個人的劣根性而下場悲慘。

 

  法律雖彰顯公義,但人的命運還是要看個人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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