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2013

如何增加個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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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哈佛大學的心靈導師─塔爾.班夏哈(Tal Ben-Shahar),在台灣的演講中,談到一個實驗,聽眾很受啟發。

 

  實驗將受試者分成兩組,同樣給予不少的錢。實驗請第一組受試者把錢花在自己身上,玩樂,購物,滿足自己;請第二組受試者把拿到的錢,花在別人身上,例如捐給流浪漢,捐給自己關心的慈善事業。然後,分別評估這兩組人的快樂指數。

 

  研究發現,第一組把錢花在自己身上的人,的確會快樂,但是很短暫,隔了一天再測試,快樂指數就降回受試以前。

 

  第二組就不同了。他們第一天的快樂指數與把錢花在自己身上的人一般高,而且過了一周再測試,快樂程度也沒有下降。

 

  這裏講的不是社會幸福感。社會幸福感是說,一個人買了一隻一千萬元的錶,和一萬人各買了一隻一千元的錶,算起來國民生產值是一樣的,但社會幸福感不同:一個是一個人的事,另一個是一萬人的事。這裏不是講社會幸福感,而是講個人幸福感。原來個人也是花錢在需要的人身上更快樂,也就是說,促進社會幸福感是增加個人幸福感的良方妙法。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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