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13

胡適:國家不是奴才建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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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旗手胡適說過:「爭你自己的自由就是爭國家的自由,爭你自己的權利就是爭國家的權利。因為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世界上有兩種國家,一種是統治者的權力最大化的國家,一種是公民權利最大化的國家。前者我們稱之為專權政治的國家,後者是自由平等法治的國家。

 

  權力與權利,發音相近,但意義大不同。權力是指大大小小的管治權;權利則指人民享有種種作為人的應有權利,或指人權。在專權政治的體制,統治者的權力由打江山取得全部,然後等級授權分給各級的管治者,而人民的生存權利則是掌權者為免人民反抗而讓渡出來的。掌權者沒有經過人民投票的授權,所以是權力私有制,也是權力至上的社會。

 

  公民權利最大化的社會,以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法律權利為社會基礎,以人民的政治權利為權力來源,通過投票授予管治者在特定時間施政的權力。因此可視為權力公有制的社會。

 

  胡適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置身於專權政治的國家,你爭個人的自由和權利,也等於是爭取國家成為一個以維護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為基礎的、公民權利最大化的國家。所以,爭自己的自由、權利就等於爭國家的自由、權利。因為沒有公民的自由權利的國家,無疑就是由一群奴才支撐起來的國家。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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