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020

「執迷」的真義:它是一種病?還是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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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今天介紹美國勵志作家葛蘭特.卡爾登一段話:

 

  「執迷本身不是缺失或性格缺陷;而是天賦!下次有人說你的執迷是一種病、是一個問題,或是某種異常行為時,告訴他們,我沒有病,我天賦異稟。」

 

  葛蘭特.卡爾登(Grant Cardone)生於1958年,是美國作家,勵志演講者。暢銷著作包括《十倍原則》等。

 

  執迷的「執」,是秉持、堅持的意思,「迷」就是指迷戀、入迷,即沉迷某件事不能自拔。「執」是中性的,固執多為貶義,但擇善固執就是褒義,執着也是褒義;但「迷」就貶義居多。世俗的看法是,堅持做正確的事,就是執着;堅持錯誤觀念,不放棄,不改變,就是執迷,或叫執迷不悟。

 

  歌手王菲有一首歌叫《執迷不悔》,歌詞有:「這一次我執着面對/任性地沉醉/我並不在乎/這是錯還是對/就算是深陷/我不顧一切/就算是執迷/我也執迷不悔」。執迷不悔,在這裏是一種活出真我的處世態度。

 

  前面引述的卡爾登這段話,不但給予執迷正面的意義,而且指是天賦。他所說的執迷,是沉迷於做一件事,全神貫注,全身心投入,甚至到了不惜犧牲所有個人生活的地步。世界上有許多事情,都是在明知不可能、明知不可為的情況下,不論失敗多少次,也不放棄,才會成功的。成功的秘密就是堅持,而在成功之前的百折不撓的堅持,在世俗的眼中也是有病。它或許是病,但也是天賦。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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