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2/2023
警打擊行乞拘9人 7人持雙程證
【晴報專訊】中港本月初通關後,除了兩地市民往來增加外,亦令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警方在fb透露,留意到最近街頭行乞漸趨活躍,為遏止相關違法活動,警方聯同入境處於各區黑點及人流較多的街道加強巡邏及執法,截至周日(26日)為止,共有9名涉嫌非法行乞的人士被捕,年齡介乎34至73歲,當中7人持內地雙程證。
通關後行乞趨活躍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朱子洛表示,以往不時都有街坊投訴街頭行乞問題,形容是「日常個案」,只是難分辨是本地人或內地人,但通關後明顯看到情況較疫前嚴重,「數目明顯多了,人流多的地方都有」。他估計,疫情致經濟低迷,不少內地人通關後來港「搵食」,不排除會在區議會向執法部門提出加強執法。
(警方fb圖片)
警方強調,如有人真正需要社會援助,會適時將個案轉介社署跟進,亦會與其他部門加強情報搜集及交流,並與內地執法單位保持聯繫,加強堵截任何疑有組織或意圖來港進行非法活動的人士入境。
入境處亦指,會將警方通報的被定罪內地行乞者資料放入監察名單內,他們若再來港時將作進一步查問,並拒絕不符要求或有可疑相關人士入境;如有內地人士在港行乞並被定罪,當局會將名單交予內地相關部門,以供內地發證機關嚴格審批他們日後赴港的申請。
據《簡易治罪條例》,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或導致、促致或鼓勵任何兒童作有關行為,首次和再犯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第3次起將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年;而如以恐嚇或橫蠻方式求取施捨,或在被要求停止後仍向人求取施捨,首2次定罪可判囚3個月,第3次起可被囚18個月。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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