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2023
前董事誤殺情婦囚9年半 料1個月後獲釋
【晴報專訊】證券公司前董事涉於2011年殺害情婦後棄屍,為首宗「無屍」案。前董事經第3次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脫,因挑釁而誤殺罪成,昨被判監9年半。被告已被扣押9年,料服刑約1個月後可獲釋。代表律師引述被告稱感到開心,希望能過新生活。
被告陳文深(資料圖片)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本案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死者如何被殺,陪審團作出之裁決,認為被告所言屬實或可能屬實。法官指本案嚴重,被告對死者作出的行為殘忍。雖然陪審團裁定被告受挑釁,法官認為被告所指受挑釁的程度低。
官引聖經經文 被告聽畢冷靜
法官接納本案並無預謀,被告亦非預期會奪去死者性命,若被告能妥善處理事宜,情況或不至於此惡劣地步。法官指被告早前承認誤殺罪,基於不合法作為,強調沒有謀殺意圖。法官稱不會忽視本案為第3次審訊,考慮案情及背景後,判監9年半。
法官判刑後特別以廣東話對被告說,留意到他作供宣誓時手握聖經,遂引述兩段聖經經文,包括約翰一書第1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被告聽畢表現冷靜。
懲教人員計算實質服刑日數
代表律師指被告已被還押9年,等同服畢刑期,要求立即獲釋。
陳文深的代表律師郭莎樂(左)引述陳指,對判決感到非常開心。
法官則認為應由懲教人員計算實質服刑日數,若已服刑完畢,便可獲釋,故未有作任何頒令。
被告陳文深(49歲),案發時為證券公司董事,否認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女子秦嘉儀(33歲)。代表律師於判刑後到囚室與被告會面,她向記者稱,基於規例被告仍須服刑約31天後方可獲釋,並引述被告表示感到非常開心,希望能過新生活。
被告於2015年8月及2017年12月,分別兩次於高院經審訊後均被裁定謀殺罪成囚終身,及後上訴得直發還重審,今年2月展開第3次審訊。被告於首次審訊時否認殺害死者,第2次審訊時,承認因自衛而將死者壓斃。至今次聆訊時,被告自辯時稱,他向死者提出分手,死者不斷以粗言辱罵,致他感到嬲怒,為令對方收聲而用手大力按其口臉致死者窒息而死。被告稱因感到羞恥,不敢向他人提及因失控而做出可怕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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