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2/2015
警惕潛藏的危機
深圳光明新區塌土山崩,已證實屬人禍,是淤泥渣土受納場(即泥頭堆填區)泥頭廢料過量及失衡所致,其中政府有關官員涉嫌收受利益,差不多已是普遍的推斷,但在貪污舞弊這些萬用解釋外,今次巨災所反映出的監管,甚至政策執行者的質素及心態等問題,更值得香港引以為鑑。
深圳的事故,對本港新界區的堆填區發起警號,希望政府多做巡查。
內地推行政策的效率之高,在世界上恐怕數一數二,但執行官員,甚至一般民眾的質素是否跟得上政策及社會的發展步伐則成疑問,是次塌泥巨災可謂是最佳例子。
近年中國經常強調依法治國,在規劃、立法,以至政策預期等程序上都是美好的,像今次發生塌土的石礦場原址就是經城市管理局批准做泥頭堆填區的;自今年5月起,當局又會每月檢查堆填區情況,並已在9月禁用。
不過,沒錯,最關鍵還是這個「不過」,現場傾倒泥頭的活動至事發前竟從未停止過。至於該區的管理或經營權就更一塌糊塗,簡單講:「無王管」,而且附近鄉村又似涉有收取以每車計的泥頭費。這就是內地政府依足法規、程序,卻在執行時未能真正「到位」的最新寫照。
貪污是最容易替內地所出現的問題找得到的解釋,但筆者想指出的是,貪污不僅中國有,其他不少國家都有,只是大家痛如切膚,就特別有感覺而已。
香港廉潔在世界前列,但回歸後不也有公營房屋的短樁事件出現?打樁不夠深也可過關,在工程界確是匪夷所思。
若廉潔是基本要求,監管以至落實禁制可說是程序或機制上的有效實踐,但在今次事件中,當局幾個月前的禁令根本無人理會,泥頭照倒如儀。
廉潔及監管機制能否落實,還可有客觀評量,最難衡估和評價的還是一些公營機構的高級管理層或高官,若他們要「配合」長官意志,好大喜功,就會令社會的合理預期落空。
例如政府想加快基建,有關人士就會一口應承,至於他會否承擔,則另作別論。
工程有如焗番薯,需時半小時,你硬要15分鐘焗熟,期間少不免就要急就章,將工程質素遷就時間「死線」,再不能夠如期完工,就惟有超支再超支。假如工程項目主責人員不是行內專家,更連提問也問不到關鍵處,也會出現「內行瞞外行」的情況。
甚麼項目是這樣?筆者不會明言,大家自行細心看看有沒有這些情況好了。
今時香港公營機構及政府部門有不少這類為配合長官意志,空談多於實務的管理層及高官,他們花在所謂「政策管理」的時間上不少,但成效卻相對微小,這有點似內地過去「超英趕美,一天等如別人20年」的心態,是過於「敢做」(Can do),但實際是—沒有做到任何事。事實上,在個別項目上,通才的確不及技術人才可以把問題細節看得更加透徹。
對今次塌土巨災,普通港人不要只關心本地堆填區倒泥頭的安排,反而要不時留意着家居附近的斜坡及其護土牆的情況,若見有泥水從護土牆沁出,就要警惕着背後重達千百噸泥石流衝擊的潛在危機。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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