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揭露多個政府部門監管缺失,薪酬趨勢調查即將公布,難免出現質疑對失職公務員加薪的聲音。與其糾結這問題,不如趁機深化制度改革,調薪按功過,建立以結果為導向,讓公僕重拾為市民服務的初心。
宏福苑悲劇暴露的並非單一部門的失誤,而是長期累積的系統性與文化性弊端。即使明知一些建材存在消防隱患,多名官員在聽證會上堅稱自己依足程序,卻頻頻以「不屬本部門範圍」為由推卸責任。程序本應是保障公正的工具,卻淪為各部門自保的擋箭牌,引起市民不滿。
深化制度改革,結果取代程序
在這種氛圍下討論公務員加薪,彷彿是對失職的默許。不過,亦有人認為不應將對宏福苑的情緒放大,畢竟只是一小撮人疏忽職守,不應因這少數人而懲罰全體17萬公務員,否則有失公允,故須將追究個別失職人士和公務員加薪分開處理,以免影響公務員士氣。
因此,政府今年在處理公務員加薪時,除按一向機制全盤考量六大因素,如香港經濟狀況、通脹、政府財政狀況、薪酬趨勢淨指標、職方要求和公務員士氣,更要回應民情。真正的考驗不在於加薪與否,而在於政府能否在嚴肅追究失職者責任的同時,肯定大多數人的默默耕耘,並將這種公允的判斷,轉化為推動改革的民意基礎。
要解決根本矛盾,須深化制度改革。現行公務員評核制度長期過於寬鬆,數據顯示,過去5年,高達99%的公務員獲「常」級或以上評級,僅65人不獲增薪點。在一個17萬人的龐大體系,這比例低得荒謬。
這顯然不是公務員團隊完美無瑕,而是負責評核的主管普遍充當「老好人」,不願給予下屬劣評,結果不管下屬是否做好事情,每年也可以自動增薪,形成「唔做唔錯」的消極文化,成了系統性管理文化積弊,難以及早發現下屬中長期執行疏忽或風險意識不足,讓其繼續在前線工作,導致問題積累至重大事故才曝光,宏福苑大火是最佳事例。
政府近年致力推進改革,建立賞罰分明評核制度。第一步是簡化「著令退休」機制,將辭退表現差劣者的處理時間由31個月大幅縮短至10.5個月。第二步是打破良莠不齊同獲加薪的慣性,當局擬在評核制度引入常態分布評級(拉curve)機制,將增薪點與表現掛勾;並建立部門首長責任制,旨在修補制度漏洞,防止卸責文化,並督促主管須誠實評核,讓評核結果真正見到實情。
加強思想教育,謹記為民服務
然而,制度再完善,若無文化改造配合,仍難根治問題。宏福苑事件暴露的,非單一環節失誤,而是跨部門協作中「各掃門前雪」的防禦型心態。正是這種將「程序正確」凌駕於「解決問題」和「公眾安全」之上的心態,讓消防風險在眼前如入無人之境。要扭轉此風,必須從思想教育與管理思維雙管齊下。
政府已更新《公務員守則》,強調須為社區、為香港和國家服務,勇於尋求變通以解決問題,為市民辦實事,列明「以民為本、效益為本、績效問責」等信念,並透過公務員學院加強培訓。公務員學院須將以民為本融入各級培訓,借助案例與榜樣起潛移默化作用,而公務員事務局須不時提醒公務員,這並非一份工作,而是一個使命:毋忘服務香港的初心。新的問責機制,則迫使管理層須從被動的「程序執行者」,蛻變為主動的「問題解決者」。當「做成事」取代「做足程序」成為最高標準,公務員的思維才能有根本的轉變。
總括而言,宏福苑大火是一場悲劇,但也是推動深層改革的契機。公務員加薪爭議反映的民意壓力,恰好是檢驗改革誠意的試金石。政府若能兼顧制度約束與文化轉型,既公正處理少數人失職,又肯定多數履職盡責者,並引導全體公務員謹記「為市民、為香港服務」的初心,則不僅能平息當前爭議,更能為未來治理奠下更穩固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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