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通報,珠海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專職常委張宜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61歲的張宜生早年在廣東省紀委工作,曾任廣東省紀委辦公廳副處級紀檢監察員、第四紀檢監察室正處級副主任,2002年底起進入珠海市香洲區,先後出任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2013年成為珠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委書記;2017年升任珠海市副市長,主管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等領域工作。2021年7月15日,珠海興業快線(南段)一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施工段發生嚴重坍塌透水事故,14名工人遇難,時任珠海市副市長的張宜生因此在同年10月遭政務警告處分,同月他還辭去珠海市副市長職務,其後成為市政協領導。
據《財新》報道,張宜生今年6月底至7月初被有關部門帶走。一名熟悉珠海政情的人士稱,張宜生長期參與珠海城市開發和重大項目協調,他主政高新區及擔任副市長期間的工作經歷,可能是調查關注的方向。
報道又指,張宜生是今年3月以來,繼廣東省政協原副主席郭永航、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何寧卡之後,第三名被查的曾在珠海擔任市級領導職務的官員。郭永航、何寧卡分別擔任過珠海市委書記、市長。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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