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同股不同權改革諮詢,建議上市門檻市值降至200億,全部上市申請可用保密形式
13/03/2026
港交所(00388)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今天(13日)刊發諮詢文件,就一系列有關提升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的建議徵詢市場意見,包括放寬「同股不同權」(WVR)上市申請門檻、建議所有上市申請人可以保密形式申請上市,以及便利海外上市發行人來港上市等,諮詢期8周,至5月8日結束。

(資料圖片)
聯交所建議循上市財務資格、投票權及經濟利益、以及創新性及外界認可三大方向修訂機制,同時建議秘密遞表擴大至所有企業,不限於第二上市申請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專科技公司。
建議上市市值門檻降低至不少於200億元
在同股不同權方面,建議上市市值門檻降低至不少於200億元,或不少於60億元及在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入門檻不少於6億元;而現行規定為市值不少於400億元,或不少於100億元及在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入門檻不少於10億元。
此外,建議如申請人於上市時市值至少為400億元,其可調高不同投票權比率上限至每股不同投票權股份不多於20票(20比1不同投票權比率上限);而現行規定為不同投票權比率為不多於10比1。
另外,優化「創新產業」公司規定,為採用業務模式創新而非科技創新的發行人明確提供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途徑。擴大被自動視為「創新產業」公司的科技公司申請人範圍(涵蓋所有合資格的生物科技和特專科技公司,即使其不按照第十八A/十八C章上市)。
建議放寬至全部上市申請可用保密形式
在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方面,由保密提交上市申請的選項僅限於合資格的第二上市申請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專科技公司,或個別情況下獲得豁免的公司,建議放寬至所有新申請人都可選擇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
港交所表示,建議旨在創造更加多元和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提供更豐富的投資機遇,從而更好地滿足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需求。主要措施包括優化不同投票權上市規定,以及便利在海外上市的發行人來港上市等建議。
港交所致力確保上市機制穩健且富有競爭力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港交所致力確保上市機制穩健且富有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在與持份者深入溝通後發現,他們普遍希望把握更多優質的創新投資機遇,也希望上市機制在確保投資者信任和信心的同時可以更加高效和與時俱進,因此提出了這些建議。
她補充說,港交所在2018年成功地進行了一系列上市改革,從根本上重塑了香港股票市場的結構,吸引了一大批創新公司來港上市,這次的建議正是基於這些改革成果而提出的。港交所歡迎大家對這些建議發表意見,並期待繼續與持份者保持溝通,鞏固香港作為成長型企業首選集資地和全球資本布局亞洲首選市場的地位。
建議下調WVR門檻後,其門檻仍高於主板上市最低要求
聯交所公布上市機制競爭力檢討第一階段的建議,伍潔鏇表示,上市公司的質量是市場繁榮的基礎,故港交所在推行上市改革時,會從多方面維持上市公司的高品質,保障投資者利益,而事實證明上市制度多元化和保障市場的高品質是沒有矛盾,並指是次建議主要包括新股上市等方面,未來將研究如何優化上市公司相關的持續監管。
下調上市門檻不代表降低質素要求
她續指,目前港交所對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及第二上市的財務門檻都是明顯高於其他市場,並非常有損香港上市機制的競爭力,是次建議下調相關門檻,並不是要降低對上市公司質量的要求,強調在建議下調後,同股不同權的公司相關門檻仍是遠遠高於一般主板上市的最低要求,此外亦需要配合一整套投資者保障措施等,相信相關改革建議可以在保障市場質量的前提下,吸引更多不同類型的公司上市。
證監會近日向保薦人刊發監管通函,指示保薦人從速內部檢討,伍潔鏇表示,強調不論是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也是在關注保薦人準備上市的申請文件質量,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質量,並指絕對不會容許文件不齊全或低質量的文件,強調港交所不會批准不達標的文件。
擴大保密申請範圍,與國際標準看齊
聯交所建議所有新申請人都可選擇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被問及此舉會否有損相關的透明度,伍潔鏇表示,是次改革是希望對標其他國家,希望提升香港的競爭力,與國際標準看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其他國際主要交易所制度,如美國及英國等,它們均容許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希望透過這次改革,讓所有公司都擁有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的選擇權。
她又指,過去數年交易所已經處理過不少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的個案。根據經驗,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並不會導致上市文件的質素下降,這次提出改革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希望加強退回機制的效能。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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