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5日專訊》據《財聯社》報道,中證協近期對場外債券投資交易報送系統的
報送內容作出部分調整,其中,在「回購交易偏離比較基準100基點(含)以上」交易明細的
報送內容方面,明確回購方式包括銀行間通用回購、質押式回購(普通)、三方回購、協議回購
、買斷式回購等,各證券基金機構後續需要就回購方式進行補充說明;對於回購存續明細、回購
存續交易多隻保證券明細也有相應要求。生效日期為今年12月1日。
報道指,在金融監管和債券交易實踐中,回購交易偏離度被視為一個重要的監控指標,「偏
離比較基準100基點(含)以上」是指回購利率與當日日終相同主體類別同期限加權利率的偏
離超過100個基點,這可能表明交易價格與市場平均價格相比存在較大差異,即可能出現交易
成本過高的情況,不排除利益輸送、高風險券商的融資或者隱含其他的抽屜協議的可能。新增回
購方式的說明,有助提高市場透明度,讓監管機構和市場參與者更清晰地了解交易的具體類型和
風險狀況,提高整個債券市場的運行效率。(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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